殊途同归的一对改革家
在东西方宗教史上,当我们的目光碰到两个人时,会情不自禁地一亮——他们二人何其相似,人类的思维就是这样在不经意间碰出火花照亮寰宇,从而也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和谐统一,有了情不自禁的自信和希望。这两个人就是中国唐代的惠能和美国近代的马丁路德。
二者所以相似,首先是因为他们都是宗教改革家,宗教——具体说来就是佛教和基督教——经过他们改革,焕发出了空前生机,甚至可以说是别开生面。当然,更只要的还在于,通过他们二人改革,人们才真正从宗教权威的匍匐中解放出来,从此,探索真理的权利不在垄断于僧侣教会,而真正掌握在了教徒手中。换言之,其思想核心乃在于借神权而化解神庙教会的特权,从而开启世俗权利与神庙教会权力并行不悖的先河,人之出,神亦在,我信则神在,我信则佛在,基督在;我信则上帝在,上帝管上帝的事,我管我的事,与上帝沟通无须教会插手帮忙,那是我自己的事,人——俗人——从上帝那里夺回了自己的权利。
先看惠能。 佛教东传,历经汉魏、两晋、南北朝直至隋唐,初始之时,佛教与汉代盛行的黄老思想认同,有老子化胡之说;至魏晋时,佛玄合流。然而,这时期的佛教比较注重繁琐的章句解释和经院式的研究——也就是说,宗教裁判权和解释权牢牢掌控在那些得道通天,德高望重的僧侣手中,其它人不得染指插足。在这万马齐喑之时,是唐代的惠能,提倡“净土”在自心,“顿悟”成佛,一下子将佛教从繁琐的章句中解放出来,把对彼岸世界的追求变成对现世生活的重视,把心外佛变成心内佛,显扬大众化、平民化的禅宗,才确立真正中国的佛教。有时,我们说中国佛教,实际上指的是禅宗。因此,禅宗的确立,是中国佛教史上的一层革新,或者说是革命。
惠能的主要思想体现在“顿悟成佛”说上。细绎此一思想,我们可以看出它有如下要点。其一,众生皆有佛性。佛性论是惠能“顿悟”说的理论依据。他将佛性归结为人的心性,主张佛性即心性。人人具有真如佛性,识心见性即可成佛。“自性迷,佛即众生;自性悟,众生即是佛。”(《坛经》)悟与迷,即对佛性的觉悟与不觉悟是佛与众生的唯一区别。其二,“佛性常清净”。认为佛性恒常清净,没有尘埃沾染;也就是说,佛性是没有染污的,具有鲜明的宗教道德色彩。从而认为,成佛无需渐修,认识本心本性即可成佛。其三,真如本性具足,包容万事万物。《坛经·般若第二》说:“心量广大犹如虚空,无有边畔,“善知识自性能含万法是大,万法在诸人性中。”这里的佛性具有一切现象本体的意义。最后,“净土”在自心,不必向身外寻求。《坛经》说:“东方人但净心无罪,西方人心不净有愆。迷人愿生东方、西方者,所在处并皆一种。心但无不净,西方去此不远;心起不净之心,念佛往生难到。”强调“净心”,提倡内求于“自心”,反对向身外寻求,从而变心外佛为心内佛。从这些要点中,我们可以看出惠能的佛教革新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首先他推翻了佛祖的权威,打破了外在的偶像崇拜。在此之前,佛祖有着神圣的地位,人们顶礼膜拜。而惠能在叫人们选择成佛道路时,只要有坚定的主观信仰,相信自己的内心,就可成佛,从而把人抬高到佛一样的地位,或者说把佛降低到人的地位。其次,动摇了佛教经典的神圣地位。佛教东传,历代译经浩如烟海,文字艰深晦涩,把人们局囿于繁琐的章句考证和义理的研究,限制了佛教的发展。而惠能创立的禅宗强调“以心传心,不立文字”,反对向传统的经典学习,从而把人们从繁琐的经疏中解脱出来。《坛经》说:“心迷《法华》转,心悟转《法华》。”任何经典都不具有神圣性,都可以变成为我所用的工具。再次,反对累世苦修,主张“平常心是佛”。惠能之后的禅宗摒弃了繁琐的宗教仪式,反对苦修,主张在平静如常的世俗生活中寻求解脱。《坛经》说:“若欲修行,在家亦得,不由在寺。在家修清净,即是西方。”这一切使禅宗变成了一种简易化、平民化的宗教,使禅宗人间化、世俗化。因此,惠能创立的禅宗,实际上是佛教史上的一次革命,它强调主体“人”的作用,尊重个人,起到了思想解放的作用。这极大地促进了佛教的发展,对于其后的中国思想,也有着极其深刻的影响。
再看马丁路德。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的核心内容是所谓“因信称义”。《圣经》中的“因信称义”说集中体现于《新约·罗马书》,在该篇第一章中说:“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求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利尼人。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致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很明显,所谓“因信称义”就是指对福音书的信认。 1517年10月,路德在维登堡教堂的门口张贴《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九十五条论纲》),在德国揭橥宗教改革的大旗。在《论纲》中,路德公开宣称“因信称义”说,强调信徒凭藉信仰,无需教会这个媒介,就能够直接与上帝相沟通。路德认为,《圣经》中的每句话都是圣灵激励而成的,《圣经》是上帝的道,有基督的信息,有他救赎的功德,有对世人罪孽的宽恕和赦免。因此,《圣经》是判别信仰的唯一标尺。他认为教皇的行为必须符合《圣经》,否则人们就可责备教皇。 因信称义说的根据是基督受难已经赎清了人类所犯下的罪,人只要信靠上帝,就能得到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恩典施给信靠他的人,“在他里面,恩典、公义、平安、自由与万事都应许你了;你若相信,就有一切,你若不信,就缺一切。”(注:《路德选集》上第357页。)在信仰与被信仰这一对关系中,人成了主体,上帝成了客体。上帝的存在是作为爱,作为奉献和牺牲的体现。事实上,上帝是应人需要而生,完全存在于人的主观意识中,存在于人的精神之中的实体。
需要指出的是,路德所说的“信”是指任何情况下对上帝、对基督的信靠,坚信不疑。信靠上帝就是看上帝“为真实的、公义的,……我们将真实、公义和被信任者应归的都归于上帝,这就是对上帝的最高崇拜。”具体说来,因信称义有如下要点:
首先,因信称义说否定了天主教会的善功得救论。路德认为,只有发自内心的信仰才能取悦上帝,一切外在的善功只能使人误入歧途。凡从信仰所出的一切行为都是善行,否则都不是,信仰是善功的根基和源泉。其次,因信称义说否定了教会神职人员的特权。既然人凭发自内心的信直接与上帝相沟通,教会这个媒介就成为多余,笼罩在教皇身上神圣的光环就被剥落,教皇不再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也不再掌握天国大门的钥匙,不再是唯一解释《圣经》的人。凭着信仰,人人皆可为教士。这样,在信仰面前,人与人之间一律平等,这种平等以后发展为资产阶级的平等原则。同时,在路德看来,教会的任务只是传道或在上帝面前祷告代求,这就剥夺了教会的一切特权,把人的获救与解放交给了人自己。
对照惠能的“顿悟成佛”,我们可以看到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几乎与之如出一辙:他们都将原本集中在神庙僧侣和教会神父手中的关于《佛经》和《圣经》的解释权夺了回来,将其直接放归于任何一个直接面对《佛经》或《圣经》渴望得到神启的教徒手中——根据他们的看法,信仰的唯一源泉是每个人都可以理解的经书,不再需要僧侣教士们充当传统的中间人,僧侣教士们只应通过布道济世来为它服务。因此,他们认为仅仅出于信仰即可释义的教义,并明确地拒斥在信徒个人与佛祖和上帝之间必须有中间媒介的教旨。他相信所有信徒都可有僧侣和教士身份,从《佛经》和《圣经》中自己吸取信仰要旨。这样,他们就剥夺了神庙僧侣和教会教士们作为佛祖和上帝恩慈的中间人的特殊地位,同时动摇这些组织的基础,即它的教义法规和习俗。换言之,人们可以主动地直接面对探索真理,而不必借助中介(比如神庙僧侣或教会比如神父)的阐释被动接受所谓“真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惠能与路德之宗教改革,其思想核心乃在于借神权而化解教会的特权,从而开启世俗权利与教会权力并行不悖的先河。







